有法律规定不能养狗吗?
法律不可能规定的那么细,“禁止饲养危险性动物”这种法律条目当然不可能写进民法典。但! 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七条: 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第一百二十七条: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第七十五条: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有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;由于受害人的过错致使动物攻击而自伤的,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所以呀,一般发生动物伤害事件,归责原则都是无过错原则,即只要受害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那侵害人就应当依法赔偿损失。
再来说说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责任,这个责任属于行政责任,由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 一般城市都有关于养犬的管理规章,对于不文明的养犬行为,如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、不让犬类靠近幼儿等一般进行批评教育,责令改正;对情节较严重的,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;对拒不改正的,可责令停业整顿,没收非法所得,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(来自百度百科) 所以啊,不栓绳、不打牌,这都是违法的,要被罚款的哦。 当然了,这些规定都建立在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”这一前提之下。如果是你自己不牵好狗,让狗咬了别人,那除了上述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外,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——《刑法》中就有关于“过失损坏野生动物财产罪”和“侮辱尸体罪”的规定,你给人家咬死了,还拖拖拉拉不想带去医院,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,导致人死亡的,可能就要坐牢了哦。